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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: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,800元/人标准

安徽省人社厅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。其中针对职业技能培训方面,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。

1、企业(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、个体工商户,须在我省登记注册,下同)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,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800元/人的标准,给予企业培训补贴。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,对企业开展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,根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和2000元/人的标准,给予企业培训补贴。

2、申报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时,企业须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且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。申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,企业须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,且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。同一企业、同一名职工只享受1次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和1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。

3、企业可以自行开展培训,也可以委托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、职业培训机构、行业商协会等组织培训。培训可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企业岗位需求开展,包含技术理论、实操技能、企业文化等内容和消防、安全、环保、健康卫生、职业道德、工匠精神等公共知识。岗前技能培训课时不少于60课时(每课时45分钟),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取得证书为补贴要件,不统一作课时要求。

4、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,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优先从中列支。

5、培训组织实施程序、申报材料、经办机构等由市、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明确。